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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產品介紹 本行作為進口方銀行(代收行)根據出口方銀行(托收行)的委托,向進口方(付款人)提示單據,并根據托收行的指示辦理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手續。 二、產品優勢及特點 (1)分為即期(D/P即期)、遠期(D/P遠期、D/A),遠期期限不固定,常見的有30天、60天、90天,客戶可靈活選擇; (2)在出口商的備貨和裝運階段不必預付貨款、占壓資金,支付貨款或做出承兌后可立即取得貨物單據并處置貨物; (3)承兌交單項下,進口商承兌后即可以取得貨物單據并處置貨物,在售出貨物并有現金流入后才對外支付,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三、適用客戶 進口跟單代收的適用對象為具備進出口經營權的企事業單位。辦理進口跟單代收的客戶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在當地外匯管理局頒布的《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內; (2)在我行開立人民幣或外幣賬戶。 四、業務流程 (1)來單處理。收到托收行寄來的單據及托收委托書后,需對委托書及單據進行審核,并對照托收委托書的內容清點單據的種類和份數。 (2)聯系客戶。對來單及托收委托書核實無誤后,應繕制進口到單通知書,及時通知付款人辦理贖單手續。 (3)付款或退單處理。在審核付款業務合規性并落實付匯資金后,應根據托收委托書上的付款指示辦理對外付款手續并嚴格按照外匯管理局有關規定做好進口付匯核查及國際收支申報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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